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申请细则来了
2023-05-29 08:57:04 来源:长春市房管局
如今,打算在长春买房的人越来越多,大家对购房劵的消息十分关注,据悉,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申请细则来了,一起来了解一下吧。
日前,长春市房管局发布《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活动操作细则》。
其中涉及申领时间、申领平台,所需资料等,主要内容如下:
1、申领对象
房交会期间,购买长春市内参展新建商品房(不含二手房)的个人住房者;九台、双阳除外。
2、申领时间
2023年5月20日18时起至5月28日24时截止,可申领,购房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。
3、申领所需资料
购房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;
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商品住宅成交确认函;
意向金收据及银行卡支付小票;
申领购房券的银行卡(与意向金支付卡一致)。
4、补贴范围及标准
1)市级购房券:
发放4000张,金额6000万元。每张金额1.5万元,供全市范围内(不含双阳区、九台区)使用,可十足抵用购房款。
2)区级购房券:
朝阳区发放300张,金额450万元;
长春新区发放1000张,金额1500万元;
汽开区发放200张,金额300万元;
莲花山度假区发放133张,金额200万元;
净月区、经开区和中韩示范区不设发放上限。
区级购房券供商品住房所在区内使用。市本级购房券与各区购房券可以同时申领并叠加使用,即可叠加获得2张购房券,申领规则和方式一致。
5、申领及核销流程
1)网页申请(平台:长春市房产信息平台)
① 购房人通过电脑登录“长春市房产信息平台”点击“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申领入口”,进入跳转页面后进行“个人注册”。
② 注册后登录系统,选择“房交会购房券申领”菜单,点击“申请”按钮,按照《2023长春春季房交会商品住宅成交确认函》内容填写“房屋四角号”,点击“签约房屋获取”按钮, 即可自动获取购房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等(系统自动带出信息均不可编辑)。
③ 根据提示继续完成其他信息填报(包括确认函成交单价等),保存后点击“下一页”,按要求上传要件,确认无误后点击“提交审核”按钮,即申请成功,等待审核。
2)APP申领(平台:云闪付APP)
① 购房人通过手机登录云闪付APP,搜索“吉林省购房补贴”小程序,点击“2023年长春春季房交会购房券活动”,进入页面后点击“立即申请”按钮。
② 点击"立即申请"进入后,阅读授权申请,框选后并点击“同意”按钮。阅读隐私协议内容,点击“已阅读并同意协议内容”。
③上传要求的附件材料,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。依次点击“下一页”进行上传。所有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“提交资料”按钮申请成功,等待审核。
6、审核
1)审核通过:购房券审核通过后,购房人即可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收到【银联商务】购房券发放成功短信。
2)审核未通过:审核被驳回的,购房人将收到相关提示短信。购房人可在活动时间内(2023年5月20日18时起至5月28日24时)登陆系统,按要求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。
注:购房券如无法选择则说明购房券已经发放完毕。
7、使用核销
购房券在交纳购房款、签订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时进行核销,十足抵用。购房人交纳购房款时,应先使用领取购房券的银行卡,通过指定POS机刷卡15001元立减15000元核销购房券,购房人实际扣款1元。
如同时获得市级和区级购房券,需要分两次刷卡核销。
8、注意事项
1)如发生退房的,则视为放弃相关补贴,退房前开发企业需将购房券补贴金额退回指定帐户。
2)购房券不能拆分使用,不可转让、不可提现。
3)购房券在2023年6月30日24时前有效,过期未使用自动作废。
附:政策原文及成交确认函
责任编辑:刘淼芳